关于科学有序发展中医药农业的建议
来源:农工党北京市委会 时间:2018-06-22 03:42:00 编辑:胡文生
中医药农业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生态农业,是运用现代生态学原理与中国现阶段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相结合,推动我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现实路径和理性选择。2016年开始,农工党中央、农业部、中国农科院以及医药界的很多领导、专家提出了中医药农业的理念。2017年,农工党中央在福建宁德中医大会上对发展中医创新等提出了很多发展方向和目标。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实践现代农业与传统中医药的跨界融合,协同创新,既能为中医药的传承和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也能够为提高农业发展水平,促进动植物健康生长,保障农产品的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探索一条可持续发展的崭新路径。
具体工作建议如下:
一、尽快推出中医药农业发展的支持政策。出台对中医药农业发展的资金支持力度,进行课题研究和专题调研,地方政府和龙头企业建立科研中心、工程技术中心、创新中心,促进道地药材向最佳生产区域集中,鼓励医药企业在贫困地区设立“扶贫车间”,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吸纳贫困人口在家乡就地就近就业。建立“中医药农业定制药园”。开展“百企帮百县”活动,推动百家以上医药企业到贫困县设立“定制药园”作为原料药材供应基地。帮助公立中医医院优先采购以“定制药园”中药材为主要原料的药品(含中药饮片)。
结合农业部化学肥药“双减”措施,按照特定配方制作“中医药农业”肥药,以设施蔬菜、水果为主大面积推广应用;突出区域重点,聚焦优势产区,试点先行,梯次推进;突出机制创新,以园区基地为依托,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核心,推动“中医药农业”肥药替代化学肥药行动向社会化、产业化方向发展。
二、创新业态融合、培育经营主体。开发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的中医药农业健康旅游产品和线路,创建一批国家中医药农业健康旅游示范基地,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农民以土地、林权、资金、劳动、技术、产品为纽带,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鼓励会员单位积极完善订单带动、利润返还、股份合作等“中药企业+种植大户+农户”、“中药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
三、建设良繁基地、示范基地建设等标准规范的制定,建设区域性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加强良种繁育技术推广,培育质量稳定、供应充足的种子种苗,开展道地药材、中药材商品规格等级、示范基地建设等标准规范的制定,强化中药材质量标准体系建设。
四、建立技术及培训体系。中医药农业可在以下领域充分发挥作用,制定“中医药农业”行业标准,构建统一认证监管平台。加快制定“中医药农业”生产规范及产品标准;构建统一的产品认证平台和溯源体系,规范处罚和退出机制。推动以药食两用中药材为主要原料的健康类产品,如功能性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添加剂、日用品、植物提取物等产品,以及对“传统非药用部位”、药材及饮片加工过程中下脚料等废弃物开展再生利用研究。
五、鼓励搭建一批服务平台,支撑中医药农业与扶贫产业可持续发展。
在贫困地区打造一批中医药农业的服务平台,构建种植、养殖、加工、研发、销售服务一体化的综合服务体系。如发展信息服务平台。在贫困地区建立中药材产地电子交易中心,拓展中药材电商营销渠道,从而逐步构建贫困地区中药材种植溯源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符合贫困地区中药材产业发展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
六、建立中医药农业的文化体系。
1、建立“中医药农业”国家试验区,突出典型示范和引领带动作用,通过以中医药农业、中医药文化传播为主题,两个产业深度融合,以“强、优、精、特”为标准,建立“中医药农业”国家试验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
2、建立国际合作平台,召开每年一届的中医药农业发展大会,海峡两岸中医药农业合作及论坛,发展建立中医药农业产业联盟,为实施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走出去”及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国家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出应有的贡献。
3、开展“中医药农业走基层”和“国医文化艺术万里行”,支持鼓励各地建立“国医文化艺术中心”,打造新时代“国医馆”,整理发掘古代、近代、现代、当代名医人物,梳理经典,传承与创新国医精神,推出新国医时代楷模。
4、开展“中医药农业”地理标志认证,开展区域品牌发展策划,帮助各地开展品牌策划和定位,开展药植园、药王谷,开展中医药农业标准体系建立、合作科研中心等项目活动。(谢向英:农工党中央联络工作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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