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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构建粤港澳大湾区整体协同发展模式的建议

    中共十九大报告指出,“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粤港澳合作、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等作为重点,全面推进内地同香港、澳门互利合作”,“让香港、澳门同胞同祖国人民共担民族复兴的历史责任、共享祖国繁荣富强的伟大荣光”,这为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必将使粤港澳大湾区成为带动全球经济发展的又一重要增长极。目前大湾区发展与合作面临空前机遇,但仍存在以下问题:大湾区11个城市(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惠州、肇庆、江门九市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产业结构性和互通互补性不强;珠江东、西两岸两大经济板块的整体联通不畅,已经成为阻碍大湾区整体协调发展严重的瓶颈;存在城市间不同程度的重复建设等情况,致使整体综合资源得不到有效利用。
为此,建议:

    一、国务院制定《粤港澳大湾区条例》

粤港澳大湾区应是市场一体化、规范化、法制化的大湾区,应形成共生融合的发展共识。从国家大局出发,制定《粤港澳大湾区条例》等法规规范大湾区发展,在发掘内部资源、着眼外部竞争、发挥总体优势、开拓全球市场的原则下,建成科学规划、高效管理、良性发展的粤港澳大湾区。

    二、中央政府协调成立联合管理机构

    因涉及港澳两个特别行政区,建议由中央统筹设立粤港澳大湾区联合管理机构,下设工作机构,每年定期召开会议。以市场运行法则为导向,以整体对外拓展全球大市场为目的,完善一体化共商、共建、共享的统筹协调推进机制,将大湾区打造成为开放程度最高、开发水平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经济活力最强的模范区。

    三、以创新驱动作为立足点和推进器

    有效利用香港、广州、深圳三大中心区和其他城市在基础科研能力、科教创新能力、科技孵化应用、科技企业创设等优势,扬其所长、互补短板、创新理念、打造平台、夯实基地、发挥优势;实现创新引领,转化创新成果,促进新能源、新材料、新制造等新兴产业的市场化蓬勃发展,将大湾区建设成中国式新型“硅谷”。

    四、形成海陆空立体化无障碍互联交通网

    陆路:进一步网络化贯通珠江东西两岸路桥“脊梁”,打通城乡、岛屿交通的“四肢经络”;海路:全方位利用香港、广州、深圳拥有的世界级海运港口和其他城市的海河联运港口网络;空路:湾区内航空港协同发掘内外航线,有效利用所长,形成良性竞争。应最大限度地构建设施贯通连接、管理顺畅联接、整体协同互补的水、陆、空立体化交通体系网络,形成辐射国内国际无缝链接的综合交通大枢纽。

    五、打造全球性金融高地和高端先进制造业前沿阵地

    着力发挥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币离岸中心优势,发挥广州的央企国际化基金财务管理中心、全国私募股权交易中心、大宗商品交易中心优势;发挥深圳的证券业和对口香港的人民币国际化后台优势,以及南沙、前海、横琴黄金三角“自贸区”的优势。将湾区打造成全球性金融高地,以高端服务业为核心推动法制、科技、金融、产业等机制创新,为粤港澳大湾区金融融合共建、竞合发展起到助推作用。重点建设好高精尖研发基地、科创孵化基地、装备制造基地、物流枢纽基地、综合产业基地、国际中转和外贸等基地,使区内城市群合力形成优势互补的对外竞争联盟。

    六、以人才智力优势引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

    人才战略是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最重要的一环。在加快聚集各种高端、领军、创新的国内外人才的同时,可建立定向服务本区的“粤港澳城市大学”,有针对性、有目的性地做到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人才链之全链条有机无缝对接,使大湾区成为人才政策、人才培养、人才聚集、人才成长和发挥人才作用的高地。

    建议承办单位:国务院港澳办、财政部、人民银行、交通部、国务院法制办、科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