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峻五与临委会山东干事会
——临委会早期党员冯峻五研究之新发现
来源:农工党山东省委会 时间:2015-03-19 11:37:00 编辑:胡文生
我曾祖父冯峻五先生系农工党初创时期(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的党员,曾多次组织学生运动和铁路工人大罢工,积极营救被捕革命志士,全心致力于“第三党”的宣传和发展工作。相继参加“一二八”淞沪抗战、察哈尔“民众抗日同盟军”、“福建事变”等一系列重要“抗日反蒋”战争,最后在福建龙岩领导“计口授田”工作时遭地主武装袭击而壮烈牺牲,年仅28岁,至今尸骨难寻……也正因为如此,农工党组织从中央到地方曾多次到我家进行走访慰问并了解我曾祖父的革命活动情况。但因年代久远、当事人皆相继亡故等原因,我曾祖父的革命活动脉络至今尚未完全理清。不意近日从《蔡元培书信集》(高平叔王世儒 编著 浙江教育出版社)之“致韩复榘电”中惊喜地发现了我曾祖父函请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宋庆龄、蔡元培出面营救“因国民党行动委员会关系在济南被拘禁之袁春霆等三十余人”之内容,欣喜之余,遂将发现过程及所思所感整理如下,藉以表达对曾祖父的尊敬与怀念,亦为向农工党建党85周年献礼!
缘起:借得东风好行船
去年,农工党江苏省连云港市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樊振同志发给我三页《蔡元培年谱》(高平叔 编著中华书局1980 北京)的电子版,文载:一九三三年二月六日,中国民权保障同盟总会临时执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五个要案,其中一个就是我曾祖父冯峻五先生函请宋庆龄、蔡元培出面营救临委会山东干事会袁春霖等人的,即“山东旅平同乡冯峻五等函请营救因国民党行动委员会关系在济南被拘禁之袁春霖(一名为‘袁春霆’。笔者注)等三十余人。议决:函请山东省政府从事办理,斟酌开释。”
读后,我们欣喜若狂。因为在此之前,我们全家几代人几十年来虽苦苦搜罗我曾祖父的革命活动材料,但终因年代久远、当事人相继亡故、相关史料又难以查找等原因,最终收获寥寥,只能从坊间流传略知一二。既没有理清我曾祖父的革命活动脉络,也没有找到丝毫的细节材料作支撑,故常怀遗珠之恨,唯有枉自磋叹……而樊振同志的研究发现对苦闷彷徨中的我们来说无异于迷津指路、黑夜启明,从而使我们又重新燃起新的希望之火,满怀信心地开启了新的征程。
过程:按图索骥求文献
在得到樊振同志提供的信息后,我继而想,既然中国民权保障同盟总会临时执委会第六次会议于二月六日通过了我曾祖父函请的要案,且又作出了“函请山东省政府从事办理,斟酌开释”的决议,那么,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必会在不久的时日内即致函山东省政府,而当时的山东省政府主席是韩复榘,既然这样,如能在蔡元培的书信中找到致韩复榘的信,如果时间上再吻合的话,那么这封信想必就会和这件事有关……这样,在这番推理的驱动下,我便在网页上搜寻起《蔡元培书信集》来。哎,真是老天不负有心人,还真有《蔡元培书信集》这本书,下面竟还附有目录……我抑制不住自己激动的心情,在长长的目录条目中逐条搜寻,口中还一直默念着:致韩复榘函——致韩复榘电——终于,在下卷中,“致韩复榘电”真真切切地跃入我的眼帘,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又逐字审视了几遍——千真万确,正是“致韩复榘电”,而且后面还注有时间——“1933年2月8日”。“1933年2月8日”,我默念着这个时间并和通过要案的“二月六日”进行比对,时隔一日,有可能且极有可能就是为此事致韩复榘的,用鲁迅先生的话说就是——“那简直是一定的!”于是我马上让售书者发过来“致韩复榘电”的内容图片。果不其然,在图片中,清清楚楚地记载着如下文字:“济南韩主席勋鉴:据山东旅平同乡冯峻五等函称:其故友袁春霆、徐哲、刘芳兰、辛人立、颜子安、吕洪滨、赵天泽等三十余人,因参加国民党行动委员会嫌疑,于去年三、四月间,在山东被捕,迭遭酷刑拷讯,至今尚羁押于军法会审委员会。查所谓国民党行动委员会,久已消灭。因此案被拘之袁春霆等,务请即予释放,或交法院公开审判,以重人权,而张公道。中国民权保障同盟正、副主席宋庆龄、蔡元培。庚。(据《申报》1933年2月10日)”(文末的“庚”是一个韵目,用来代日。此处指2月8日。笔者注)文字上方是醒目的标题和明确的时间,右上角是“1465”的页码标示,正文下方还附有对韩复榘的简要介绍。
随后,笔者又致电上海市中心图书馆,请他们发来了《申报》(1933年2月10日,中华民国贰拾贰年贰月拾日)的电子版。
至此,我心中那块石头总算落了地——我曾祖父昔日的革命活动之一瞬,今天终于历史地呈现在我们后人眼前了,这真是值得大书特书的事,对我们来说绝不啻于石破天惊!
感悟:匡谬补正唯原载
不仅如此,更为重要的是:这件事在出版的关于农工党的史料上还从未被提及过,而与其相关的内容也都或多或少存在一定的谬误和偏差。
《过渡时期的bet36体育官研究参考资料》(bet36体育官中央研究室 编)上册记载:1949年11月14日至26日,农工党在北京召开了农工党第五次全国干部会议,会上,农工党山东省委负责人徐哲代表农工党山东省委向大会作了《山东党务报告》,向大会报告建党以来的山东党务:“山东党务,自1930年秋,在张含清(据我曾祖父在山东省立二中教书时的学生、农工党中央研究室张栋卿先生讲,张含清可能就是我曾祖父的入党介绍人。笔者注)同志的领导下,成立了山东省委会(当为“干事会”。笔者注)(油印件在此处有钢笔补充字迹‘张含清、张云川、袁春霆、于昭、徐哲’)。该会工作活动范围,有青岛、济南、益都(今青州市)等地区。迨1932年春,党务机关破坏,一部分省委领导和一部分工作干部,被捕入狱……”至此,叙述链条中断,再往下就是“抗战时期”了。而在该书下册第二十三章由农工党山东省委会于玲整理的《农工党山东省早期组织的历史沿革》中在述及这段历史时也作了以下相似的说明:“1930年秋,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北方局委派山东省立高级中学教师张云川,在济南学界秘密发展组织,建立了地方组织——山东干事会。山东干事会负责人为张云川、徐哲、袁春霆3人。当时共有成员10余人。1932年4月,山东干事会党员徐哲等20余人被国民党反动当局逮捕,山东干事会组织遭到严重破坏,一切活动被迫停止。”与徐哲《山东党务报告》所述大致相同,在言及1932年组织被破坏后也没有了下文。
显然,徐哲、于玲二人在党务报告中所提及的1932年农工党山东党组织遭破坏一事与我曾祖父致宋庆龄、蔡元培函中所说的“故友袁春霆、徐哲、刘芳兰、辛人立、颜子安、吕洪滨、赵天泽等三十余人,因参加国民党行动委员会嫌疑,于去年三、四月间,在山东被捕,迭遭酷刑拷讯,至今尚羁押于军法会审委员会”一事为同一事件,理由如下:
1.所述事件发生的时间相同:徐哲的《山东党务报告》说是“1932年春”,于玲的《农工党山东省早期组织的历史沿革》说是“1932年4月”,我曾祖父于1933年1月或2月6日以前致宋、蔡信中则说是“去年(1932年)三、四月间”,三人所提事件发生的时间基本吻合。
另外,笔者发现《济南大事记》1932年(中华民国二十一年)中亦有如下记载:
3月20日夜,国民党当局出动大批军警逮捕济南各校进步师生员工70余人,……66岁的着名教育家范明枢和进步教师陈济源等也被捕入狱。……由于被捕人数众多,且不少是教育界知名人士,引起强烈的社会舆论。5月,当局被迫从轻处罚或提前释放了部分被捕人员。
上文所记与袁春霆等人事件无论从时间上还是从性质上都是吻合的,因为袁春霆等三十余人中有不少就是“济南各校进步师生员工”。再就是“3月20日夜”和“5月”两个时间,“3月”逮捕70余人,“5月”释放部分人员,这不就是“三、四月间”的事情吗!这就说明我曾祖父在致宋庆龄、蔡元培函中所云“三、四月间”才是历史的真相。
2.被捕人员、人数大致相同:徐哲称“一部分省委领导和一部分工作干部”,于玲称“徐哲等20余人”,我曾祖父则将其明确为“袁春霆、徐哲、刘芳兰、辛人立、颜子安、吕洪滨、赵天泽等三十余人”。人数上虽略有出入,但应以我曾祖父的为准,因为我曾祖父当时是亲历亲为者,而徐哲和于玲后来所述则为回忆或参考有关资料记载,故可能有所出入和偏差。
如此,农工党山东干事会1932至1933年这段历史当可补正为:
一九三二年三、四月间,山东干事会党员袁春霆、徐哲、刘芳兰、辛人立、颜子安、吕洪滨、赵天泽等三十余人,因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关系,被国民党反动当局逮捕,羁押于军法会审委员会,迭遭酷刑拷讯。事情发生后,临委会非常重视,即派冯峻五等组织营救,冯峻五等即函请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宋庆龄、蔡元培出面斡旋。宋庆龄、蔡元培即于一九三三年二月八日致电时任山东省政府主席的韩复榘,要求“务请即予释放,或交法院公开审判,以重人权,而张公道”。[见《蔡元培年谱》(高平叔 编著 中华书局 1980 北京)、《蔡元培书信集》(高平叔王世儒 编著 浙江教育出版社)、《申报》(1933年2月10日)]
由此看,宋庆龄、蔡元培“致韩复榘电”电文中出现的我曾祖父冯峻五致宋、蔡二人信函的部分内容当具有以下历史意义:
1.充分彰显了我党在建立新中国的过程中与国民党反动派进行的不屈不挠、艰苦卓绝的斗争,为民族独立和国家解放做出了不可磨灭的历史性贡献;
2.完美体现了在为正义事业而奋斗的过程中,当个人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时,党组织与党员、党员与党员之间所表现出的伟大而纯洁的革命友谊,对后人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教育和引领作用;
3.有力说明了唯有史料方可以还原并再现历史事件的庐山真面目,后人修史当抱定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以史料为依据,而不能靠看似合理的主观推理,更不能肆意妄断,以保证史书的真实与准确;
4.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因年代久远或事实不清而形成的历史事件的阶段性空白,保证了某一事件的连续性和史料的完整性;
5.指出了被捕人员的关押地点,为后世研究提供了可资借鉴的依据。
补记:昔日名物再还原
关于信函所涉及的人物、团体、报纸和机构等有关内容的说明:
1.人物:
袁春霆:山东曹县人。农工党山东干事会负责人。1933年,冯峻五在闽西领导“计口授田”遭地主武装袭击牺牲时袁春霆即在场。
徐哲:农工党山东省委负责人。
刘芳兰:不详。
辛人立:疑为《1930—1945抗日战争时期的bet36体育官》(bet36体育官中央研究室)中所云“辛大力”,临委会成员。1931年就读于济南高中,曾与临委会党成吕世隆、郑灿文一道组织发动济南各校5000余名学生组成“赴京请愿团”至南京请愿。
颜子安:原名颜学回,浙江绍兴人,冯峻五的同学。1927年1月,北伐军入浙江时颜学回在杭州参加国民党,曾任津浦路党务特派员,后入北平大学法学系肄业。1931年“九一八”事变时,颜学回在山东济南二中任国文教员,曾发动济南学生到南京请愿,要求国民党政府出兵抗日。返济南后即遭捕并判死刑,幸得舆论界声援和冯峻五、顾孟余、经亨颐等知名人士的多方营救而没有被杀,坐了四年监牢后于1936年保外就医。1937年,任福建《闽北日报》、《民主报》总编辑。其间,他勇于评论时弊,行文泼辣,并敢于吸收和重用进步人士为其撰稿,旗帜鲜明地坚持抗战,系国民党左派著名爱国人士。曾于1956年10月将冯峻五遗世唯一遗照转交于冯峻五之子冯宗俭并赠与自己全家照作为纪念。笔者曾于2011年与当时正在日本探亲的颜学回先生长女颜榕生女士取得联系。颜学回先生之子颜民生先生现定居加拿大。
吕洪滨:不详。
赵天泽:山东莘县人,冯峻五的同学。冯峻五遗世的唯一照片背面即写有“赠给天泽素之”字样。但后来这张照片不知怎么辗转到冯峻五另一同学颜学回手中,并由颜学回于1956年10月转交给冯峻五之子冯宗俭,同时还赠与了一幅自己的全家照。(见上文“颜学回”条目)
另外,对于我曾祖父“字”中是“俊”还是“峻”再作一简单考证与说明:
据现在所掌握的文献发现,在《前进论坛》(bet36体育官中央委员会主管)、《光辉历程——庆祝bet36体育官成立八十周年》(bet36体育官中央委员会编)、《bet36体育官与“福建事变”史料研究会编》(bet36体育官中央研究室 编)、《过渡时期的bet36体育官》(bet36体育官中央研究室 编)、《纪念“福建事变”七十周年有感》(章伯钧之子章师明)、《风雨同舟》(bet36体育官山东省委员会 2010年7月)和《纵横》(政协全国委员会主管,中国文史出版社主办)2012年第4期总第268期一文《中华共和国诞生前后》(作者:樊振)等文献上面在提到我曾祖父时皆作“冯俊五”,而《蔡元培年谱》(高平叔编著,中华书局,1980年•北京)、《蔡元培书信集》(高平叔 王世儒 编著,浙江教育出版社 2000)、《申报》(1933年2月10日)、《中国各民主党派》(于刚 主编 中国文史出版社)、《bet36体育官的奋斗历程》(中国文史出版社)和《中国民主党派史》(孙晓华主编辽宁人民出版社)等文献中皆作“冯峻五”,到底是“俊”还是“峻”,这还要从我曾祖父的原名说起。
我曾祖父原名冯岳升,其长兄名冯岫升,次兄名冯岩升,四弟名冯峄升,兄弟四人名字皆以“山”为偏旁。然其二叔的两个儿子分别名为冯芷升和冯芳升,以“艹”为偏旁。而其三叔的五个儿子分别名为冯汝升、冯汉升、冯泽升、冯瀛升和冯济升,皆以“氵”为偏旁。其意即其叔伯兄弟十一人有“山”(长支)、有“草”(次支)、有“水”(三支),取互为支撑、互相帮助、团结协作、共同发展之意。
(如下图所示)
既然如此,我曾祖父既名为冯岳升,而“岳”又有“五岳”之义,根据由“名”派生“字”,“字”对“名”有表述、阐明作用的关系,故我曾祖父取其字曰“峻五”,即“高峻的五岳”,而非其他文献中所云“俊五”。此考。
2.团体:
中国民权保障同盟: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产生的一个进步团体。其宗旨在于营救一切爱国的、革命的政治犯,争取人民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自由。它筹备于一九三二年夏秋间,同年十二月成立,主席为宋庆龄,副主席为蔡元培,总干事为杨杏佛。总会设在上海,次年一月,又先后成立了上海分会和北平分会。1933年6月18日,总干事杨杏佛被国民党特务刺杀后,同盟停止活动。
3.报纸:
《申报》:近代中国发行时间最久、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报纸,是中国现代报纸的开端和标志,堪称中国近代史史料之宝库。因创办地在上海,上海别称“申”,故名曰《申报》,原全称为《申江新报》。这是一份以赢利为主要目的的商业报纸,创办人为英国商人安纳斯脱·美查(Ernest Major)。该报创刊于1872年4月30日(清同治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历经了清朝同治、光绪和宣统三个历史时期,又经历了辛亥革命、五四运动、北伐战争、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等各个历史阶段,至1949年5月27日上海解放时停刊。前后总计经营了78年,共出版25600期。
4.机构:
军法会审委员会:即山东临时军法会审委员会。山东省政府主席韩复榘为专门审讯共产党人和其他进步人士,于1931年成立了山东省临时军法会审委员会,由国民党山东省党部张苇村任委员长兼审判长。 (冯庆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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